当地一个无业游民,靠做土石方工程的泥瓦匠起家,以黑恶势力为打手,在广东、天津两地大力制造司法腐败,长期侵占和骗取民营企业和众多百姓的合法产权和财产,受害人众多,其中最严重案件涉及港商。此人做恶多年,不但未受任何法律制裁,反而摇身变成了全国政协委员。因政府不作为,合法产权得不到保护,黑恶势力大行其道,公平正义无法申张,司法官员成了保护伞,有案不查、查案不究、枉法裁判,使冤假错案始终不能纠正。全国人大代表为此多次呼吁、香港特首及港澳管理部门反映申张都无济于事。
据受害人透露,2005年为帮助深圳市政府解决烂尾楼老大难问题,在招商引资的政策鼓励下,港丰集团有限公司投巨资收购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两处烂尾楼即港丰大厦(原名首都花园大厦)和东门大厦,成立了港丰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并联合深圳市名夏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建设。眼看将要被盘活的项目,却被以朱某辉为首的黑恶势力盯上了。为达到侵吞港丰公司资产的目的,朱某辉实际控制的深圳市国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派出胡某婷、朱某毅等人与江苏建工恶意串通,导致港丰大厦大部分房产被法院查封,小业主无法过户办证,多次引发群体事件。在港丰地产即将盘活东门大厦时,该黑恶势力又在罗湖区政府少数贪腐分子保护下,违法施工,引发多起消防事故,影响在建工程的质量,危害众多人生命安全。
2008年,江苏建工承包港丰大厦后续工程的建设。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改革开放政策不断优化和落实,房地产产业迎来良好时机。然而,这块“肥肉”却被盘据在深圳市罗湖区以朱景辉为首的黑恶势力盯上。为达到侵吞港丰公司资产的目的,该黑恶势力以深圳长城融资担保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国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名,打着“股权让与担保”、“股权债务重组”、“印章监管”等幌子,一步步将港丰公司控制在其手中。在港丰集团提起股权诉讼时,更是不顾相应判决还未生效,就直接剥夺了港丰集团对港丰公司股东权利的行使,随后在2014年通过一系列非正常或非法途径,虚构“公章丢失”等事实重新刻印港丰公司公章,违法将港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朱某辉团伙指定的人员李某、后又变更为胡某婷(黑社会首脑朱某辉的侄媳妇),违法变更公司名称为深圳市国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港丰公司资产牢牢把控在该团伙手中。
为了進一步侵吞港丰公司资产,港丰大厦A座工程经竣工验收后,江苏建工于2013年诉至法院,要求港丰公司与名夏公司支付工程款以及违约金9000多万。在起诉时,江苏建工申请查封了港丰公司名下港丰大厦房产40多套,而江苏建工申请对港丰公司财产保全的担保人却是深圳市东海怡景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朱某辉(2014年6月变更其儿子),朱某辉与国融公司非法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胡某婷的丈夫朱某宁是叔侄关系,朱某辉又是国融控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就是说,江苏建工申请查封港丰公司即国融公司的财产,是以国融公司的关联公司帮助江苏建工提交财产担保的。至此,朱某辉等团伙与江苏建工恶意串通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晰了。其目的也昭然若揭,就是为了侵吞港丰公司的巨额资产。
在诉讼中,名夏公司与港丰公司(被控制前)共同提起反诉,要求江苏建工承担逾期竣工损失4000多万。但在诉讼过程中,非法取得了港丰公司(即国融公司)控制权的国融投资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胡某婷不仅违背港丰公司实际股东港丰集团意愿而擅自撤回对江苏建工的反诉,而且在撇开利害关系人名夏公司和港丰集团情况下,胡某婷代表港丰地产与江苏建工达成和解协议,放弃港丰地产已经支付给江苏建工3300多万工程款,虚增1800多万工程造价(这些1800万虚增工程内容都不是江苏建工施工范围),放弃江苏建工工程延误违约金4000多万赔付偿还款,主动赔付偿还2000多万的违约金,视国融公司和投资人港丰集团的利益为无物,以达到侵吞国融公司资产的目的。
据了解,深圳市多级法院以名夏公司不是合同相对方为由驳回名夏公司的反诉请求,却要求名夏公司承担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的义务,对名夏公司的答辩意见视而不见,重要证据也不予采纳。此外,主审法官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枉法裁判,错误适用法律类推原则,在港丰地产已超付数万元工程款情况下,最终支持了江苏建工的大部分诉讼请求,同时该判决最终导致江苏建工查封港丰大厦40多套房产并進入执行阶段,给港丰地产和名夏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也给购买该房产的小业主造成了诸多困扰,引发多起小业主确权、违约诉讼案件。直至现在,江苏建工与小业主、国融公司、名夏公司的执行、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还在進行着,房产的归属至今仍无定论,港丰大厦离真正的全面“盘活”道阻且长。广大受害人为此疾呼,司法公信力何在?公平正义由谁来维护?依法治国如何推進?港丰地产等小业主的权利又由谁来保护?
法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