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实施住房“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支持更多的市民通过“以旧换新”实现改善性住房需求,青岛西海岸新区在执行青岛市有关“以旧换新”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新区实际,新增支持政策如下:
一是新区住建、自然资源部门加快办理相关交易过户手续,居民(旧房产权人)置换的新房可以网签备案至三代以内血亲名下,由开发企业做好审查工作。开发企业与居民可依据“以旧换新”有关协议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旧房的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
二是保留新区旧房所在学区学校的入学资格。自“以旧换新”旧房收购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保留交易成功的新区范围内旧房原房主子女的入学资格(若此期间撤销新房网签备案,不再享受该政策)。若旧房学区出现变更,则按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最新学区划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