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单位或者是个人租房子,肯定都有租赁合同,若是租客与房东之间因为各种费用等问题发生纠纷后,都要根据租赁合同的来解决,而杨先生把房子租给中国人寿后,对方三年都没有交物业费,杨先生来到中国人寿要说法,可是当他看到合同之后直接蒙圈了。
杨先生有套房子在三年前租给了中国人寿当餐厅,在这三年中,中国人寿一直都没有交物业费,到现在总共都达到了四千多元,而现在更换了新的物业公司之后,对方就一直催着杨先生交物业费,而在杨先生看来,房子是中国人寿在使用,所以就应该由中国人寿来承担物业费,不过中国人寿却让杨先生自己垫付。
由于杨先生和中国人寿之间就物业费的问题一直都没有协商好,所以他就找到了记者,然后记者就和杨先生一起找到了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的一位经理见到杨先生之后,就非常有底气的质问杨先生:从哪我欠你三年物业费?杨先生反问:你是不是租三年?中国人寿经理:租三年我只是交房租和水电,我不交物业费。
杨先生表示,中国人寿一直都没有交过物业费,现在物业催得非常近,可是中国人寿竟然不认账了。中国人寿的这位经理表示,他从来都没有说过要交物业费,并且租房也都是有租赁合同的,所以就要以租赁合同为准。而在租赁合同上面写着租赁期内该房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乙方产生承担的水电费用,房屋租赁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为甲方来承担。
中国人寿的经理说,他们在最开始租房子的时候并没有物业费,所以合同中才没有注明物业费应该由谁来交,并且他们公司也在这个小区,之前也是没有物业费的,这个物业费是去年才产生的,也就是说物业费在租房期间产生的,并不是租房之前就有。
对于杨先生这件事,记者咨询了相关的律师表示,而律师表示合同中规定合同以外的费用由甲方来承担,所以这样的物业费就应该由房东来承担,在听到律师这样说之后,杨先生立刻就蒙圈了,然后他就不再找中国人寿来要物业费了。
其实这就是签合同的时候没有考虑到那么多,并且杨先生来要物业费的时候也根本都没有仔细查看合同,合同中非常清楚地写着合同未列明的其他费用都由甲方来承担,所以这笔费用就应该由杨先生来承担。而这件事也告诉我们合同真的是非常重要的,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查看仔细里面的每一个条款,看看有没有什么是对自己不利的。